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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的温情------ 抢劫缓刑实录

作者:   日期:2018-01-08  来源:  关注:269


[案情回顾]

        佛山市南海区检察机关指控,被告人秦XX(化音),于2012年中上旬,与案外其他未成年人在南海区平洲一果汁店中,见受害人在一边玩手机。案件的其中二人将受害人拉出果汁店外的一条小巷子要求借手机,遭拒。此时被告人与案件另二人驾驶摩托车过来把风。后受害人被打一巴掌并被迫交出手机。后众人离开现场。公诉机关认为,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三条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 

[办案经过]

        在承办该案过程中,出现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,不但令帮被告人辩护的容律师意想不到,家属意想不到,甚至公诉人、法官都意想不到。

        在公安侦查阶段,面对办案民警的多次讯问,被告人均否认抢劫的事实,辩解其主观上不知情、客观上没有参与,认为不构成抢劫罪。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同样如是说法。容律师在公安、检察院及法院开庭前的多次会见被告人,被告人均是同样的说法,否认控罪。鉴于此,容律师作了无罪辩护的充分准备。

        开庭审理的过程中,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,被告人同样否认控罪,一切都很正常。但当到举证阶段、公诉人刚要出示证据时,被告人突然举手发言并承认犯罪,这戏剧性的一幕令在场的所有人都感到突然。鉴于情况剧变,容律师庭上再三、反复的问被告人,是否明确认罪、是否知道认罪的后果,被告人再一次明确表示认罪。至此,庭审变得简单。容律师也及时调整辩护思路,从被告人的主观恶意性小、地位属于从犯、无前科、社会危害性较小等观点提出有罪、但希望轻判的辩护意见。

        庭后,容律师又及时调整策略,经与法官、被告人家属、受害人家属等的多方沟通,达成了被告人家属重新购买一台新的手机补偿受害人,求得受害人谅解的喜人局面。根据此一有利因素,容律师认为被告人有改造的基础、建议法庭对被告人判处缓刑。最终,法庭采纳了容律师的意见,判处被告人缓刑。这一结果,是多赢的结果,也通过具体的个案,有力地化解了社会矛盾、促进了社会的和谐!而承办该案的检察官、法官,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,在有法必依、违法必究的基础上,以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发,结合社会的影响程度及刑事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手段,作出了如上判决,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、又体现了法律的温情,值得称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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